廊坊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廊坊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002601302001

项目名称:采供血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52000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分为A、B两个标段。其中A包277.2万元,B包48万元。

采购需求:A包:核酸检测试剂(混检),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部分B包:核酸检测试剂(单检),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严格落实本国产品政策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同仁、平等对待,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药品注册证书或再注册批件》、《药品生产许可证》;(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证书或再注册批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完成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6-2920630。3.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中心血站

地 址:廊坊市广阳道 218 号

联系方式:0316-2338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企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方大科技园8号楼西单元202-03室

联系方式:0311-67592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杰

电 话:0311-67592607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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